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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农慧兰ldquo软硬结

身边的榜样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成绩显著、勤政廉洁的优秀个人。按照队伍教育整顿方案部署要求,兴宁区法院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人物,进一步激励引导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日主角农慧兰

农慧兰,女,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获“兴宁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南宁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先进个人”、全区基层法院“百名岗位能手”;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全区优秀法官”。她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司法为民情怀;以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理想信念,发扬阳光司法作风;审判工作专业细致,着力探索以示范诉讼的方式集约化处理群体性纠纷,为护航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司法为民情怀

农慧兰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做到忠于党和国家、忠于人民和法律。她坚信,公平和正义是法官无限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是法官神圣的职责和使命。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始终奋战在审判第一线,心系人民群众利益。她经常提到:“一个案子不是判出去就没事了,这个案子可能会给当事人留下一辈子的印象。因此仅有专业理论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强大的责任心。”-年,农慧兰同志依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件,结案率达到96.6%。上诉案件因错案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为零,申诉上访率为零,较好地兼顾了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为民服务理念,以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传递新时代的司法为民情怀。

理想信念坚定,发扬阳光司法作风

农慧兰同志认为,“按照程序办事,对当事人负责,这是我们应该秉持的理念,也是应该追求的最终目标。”她始终坚持廉洁奉公,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从点滴做起,不谋私利,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各项审判纪律。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群众满意率均达%,真正达到“零违纪”“零投诉”。

在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农慧兰法官工作室的简介上写着:“法官的心是硬的,因为他们要无私无欲;法官的心是软的,因为他们要凭良心办案。”农慧兰同志坚持“软硬结合”的办案理念,这给曾到兴宁区法院调研的自治区政法委领导留下了深刻印象,并在全区会议等公开场合多次给予高度评价。她以公正严谨的态度,书写着清风廉洁的壮丽诗歌,用廉洁的脚步铸就无悔的人生。

敢担当讲奉献,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审判任务

农慧兰同志注重培养挑重担、解难题的坚韧意志,有着不甘落后的拼劲,努力提高自身审判业务能力。具有十余年一线审判经历的她,审慎运用法律条文,严守每个办案流程。

她时常站在全局角度审视案件,亦高度重视工作中的细节问题,显示出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作为立案庭副庭长,她会在每月初根据已收案件情况制定当月结案计划,有条不紊地指导团队开展工作;在拿到案卷的第一时间,迅速熟悉内容,及时通知当事人补强证据,争取一次开庭、一次性解决纠纷,提高庭审效率;面对较为复杂的案件,她坚持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搜集、整理案件事实。

在繁简分流改革实施初期,在立案庭仅有三名员额法官的情况下,原有审判模式突显出人案比例不协调、简案难案不分类、纠纷化解方式单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效的提升。对此,农慧兰同志积极思考应对措施,因案制宜,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大力推进了繁简分流改革的实施。

她积极探索群体纠纷集约化处理新途径,主动承担了大量的审判任务,分流了大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买卖合同等群体性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多个住宅小区因“精装修验收”“偷面积、赠送面积”等新问题而逾期交房、逾期办证引发的群体纠纷,以及多个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的物业服务纠纷,承办多起事关辖区稳定的涉军案件,为护航辖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综合提升,将审判工作与理论研究深度融合

农慧兰同志自幼喜欢逻辑推理,中学时期开始接触《今日说法》栏目,这使她确立了从事法律事务的理想和初心。亦从那时起,她开始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将法律当做课题一样研究起来,主动查阅大量资料,逐渐培养起对“法学”领域的浓厚情感。

参加法院工作后,农慧兰同志亦不曾放松对法律领域的钻研和探究,步履不停,笔耕不辍,为审判工作正确适用法律、解决疑难法律认定问题辅以理论支持。坚持阅读法律研究书籍,定期分类制作读书笔记,运用理论来武装头脑。坚持撰写信息案例、司法统计,曾在南宁法院网、广西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等多家媒体发表作品。她撰写的多篇论文、调研报告在南宁市法院系统、全区法院系统、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中均荣获奖项。

“尽己所能,问心无愧。”这是农慧兰同志给自己定下的人生目标。面对日新月异、不断变化的审判工作,她坚持运用理论指导实践,坚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正确处理法律与情理之间的辩证关系。不断夯实业务根基,以饱满热情和优异姿态迎接工作中出现的各项挑战,为兴宁区法院干警树立了榜样,推动形成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内容、图片来源于兴宁区法院

编辑:农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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