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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提升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漳平市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9号)精神、龙岩市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综〔〕号)要求,切实改善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结合漳平实际,特制定我市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一、提升目标

坚持新发展理念,“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降低企业成本,推进高质量发展。到年底,相关领域管理服务明显改善,企业对营商环境满意度显著提高;到年,市内营商环境指标达到最先进标准的水平,努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开办企业

1.深化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一是按照“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要求,提升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个环节便利度。二是企业名称实行自主申报、网上核准,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名称申报系统自主选择合适的名称,自主办理申报手续,全市企业登记机关直接通过网上系统予以核准。三是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度,申请人对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性承诺有效后,全市企业登记机关不再要求提交租赁协议、房产证等使用权证明材料(安监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需提交房产证和租赁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材料),对从事文创、动漫、设计等对经营场所依赖度较低行业的商事主体可实行联络地址集群注册。四是工商登记全面实行“一人办结”制,拓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31证合一”,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税务部门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人社部门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五是企业退出试行简易注销,对未经营或者无债权债务等企业,免于办理清算组备案和清税证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对企业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进行联合审查。安监局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处置方案进行备案。六是实施档案电子化管理,推进企业电子档案的安全保存、有效利用,保障电子档案的可查询、可复制、可下载、可存储等功能。七是有序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电子证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推广互认,加大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宣传推广力度,在全市企业登记窗口显要位置告知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工商系统办理工商各类事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税务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10月底前完成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至3个(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和申领发票),年年底前,全市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天(指工作日,从企业设立登记窗口受理起算,下同)以内。其中:全市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税务局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人社局应完善企业社会保障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人行应实行工商代办银行开户预约,提高企业银行开户效率。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大厅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税务局、人行漳平市支行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完成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天以内。

3.放宽准营限制

(1)年要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在全市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改办、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3)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改办、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改办、发改局、法制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对全市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放宽市场准入

(1)跟踪落实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落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及相关政策,及时对接运用好省里制定的具体措施,并加强对外商的政策宣传与解读。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逐步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对准入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同时,推动银行、税务、外汇等外资企业信息实时共享、联动管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行漳平市支行等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任何部门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根据国家及省文件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与内资企业待遇一致,除列入核准目录范围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外,一律实行备案制。备案制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企业通过全省统一备案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审批部门在线进行审核备案,进一步增加备案项目的透明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和模式。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和模式。动员和引导各级各部门参与招商引资,服务项目建设。深入研究产业方向,精准策划项目,选准对接对象,提高招商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以商招商、委托招商,提高专业化程度。完善质量招商新体系,从项目准入、推进,再到落地,实施全过程“贴身”服务,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向高质量、高要求纵深发展。优化招商引智新环境,完善资本、人才、土地等重点要素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切实完善投诉问责机制,打造公平、高效、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持续巩固并提升我市招商引资实效,把引商聚商安商的服务保障融合转化为漳平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均应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审查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责任追究等相关要求纳入到现有工作机制中,健全内部审查机制、落实审查责任,把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到每一项政策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实施效果。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5.推进审批流程再造

(1)以施工许可为突破口,推进施工许可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审批简化。做好省级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2)深化推进并联审批工作。进一步推进并联审批工作,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审批、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5个阶段,每个阶段分别由发改、国土、住建部门牵头开展并联审批工作,其中住建局牵头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在已出台各阶段、各领域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每个阶段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进一步梳理审批流程,完善并联审批服务指南,压缩审批时限并在限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审批,做到“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建立“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每个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派驻人员至项目服务台,由每个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对于该阶段项目审批统一完成项目审批咨询、项目收件、出件等流程。牵头部门统一收件上传至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纸质申报材料分发至各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限时完成对项目的初审并受理审核,项目完成审批后,各审批部门将项目审批结果送至项目服务台,由牵头单位统一向项目单位送达,实行“一个窗口、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在原有并联审批的办事指南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根据现行法定依据清理前置条件、中介服务资格资质和证明等申报材料,修改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应根据改革情况实时更新。牵头部门进一步整合本阶段申请报告信息,制作统一的申请表单。整合一套申报材料,对于阶段原重复提交至各部门的申报材料予以删除,实现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并实行信息共享。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总牵头时限压缩及协调整个并联审批工作;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作分别牵头完成各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市经信局、水利局、交通局分别牵头各领域并联审批。

责任单位:市消防大队、人防办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3)试点实施部分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汇总梳理目前项目维稳方面涉及的主要风险,整合出历年来风险因素较小的项目类型,拟对不涉及新增用地、周边环境影响范围小的城市道路类项目、学校、医院等房建类项目试点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局等行业主管单位

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并开展试点工作

(4)进一步探索简化各论证、评审环节和压缩时限。

由环保局对接市环保局,做好简化工作。尽快确定取得区域规划环评后进一步简化环评内容的具体项目目录或类型,并加强对企业环评的指导服务工作。梳理各单位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论证、评审等各个环节所需时限,经过调研和探讨,进一步压缩论证、评审等环节的时限。事项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

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总牵头时限压缩工作,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经信局、水利局、交通局分别牵头各阶段、各领域的评审环节时限压缩工作。环保局加强环评指导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12月前

6.实行多评合一

(1)开展“多评合一”工作。依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对投资项目评估评审中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含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防洪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实行“多评合一”。将“多评合一”工作分为咨询辅导阶段、同步评估阶段、同步评审阶段以及统一审批等4个阶段分步完成。以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项目审批服务窗口”为依托,负责“多评合一”服务事项的具体实施,承担咨询服务、受理申请、跟踪督办等工作。发改、经信、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做好同步评审、统一审批工作。若企业在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域内已开展区域评估的,行业主管部门于10月底前出台简化已开展区域评估的项目审批手续实施意见,企业根据区域评估结果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审批部门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专项评估报告。项目经统一审查后,规划设计、水保、节能等专项审查不再进行。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经信局、水利局、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住建局、气象局、地震局、文体广新局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部署并持续推进

(2)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将环境影响、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事项纳入区域评估,提前完成项目开工前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前置性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供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适用,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市行业主管部门于10月底前制定开展区域评估的指导性意见,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水利局、交通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气象局、地震局、文体广新局、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12月底前

7.实行多审合一。以“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为总体要求,积极协调图审机构抓紧对项目图审,切实提高审图效率。进一步加强图审质量监管,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信用考核评价制度,规范图审行为。年12月后报送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先行推进施工图“多图联审”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条件成熟后进一步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消防大队、气象局、住建局、财政局、物价局、数字办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底12月底前通过传统纸质方式初步实现,年12月底前实现以“互联网+图审”方式进行“多图联审”。

8.降低成本费用

(1)规范中介服务。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营造中介服务诚信氛围。主管部门依法归集本领域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并推送至省、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重点中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制度,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联合奖惩。采取不定期通报制度,推动重点中介服务机构信用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安监局、旅游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大清理整顿力度。配合省、龙岩市物价局做好关于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清理相关费用,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9.创新工程建设模式

(1)大力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培育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建筑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强化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推动跨部门联动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便捷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2)不断创新工程建设模式,持续推进工程领域招投标网上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标准要求,所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矿业权项目进场交易。完成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数据对接工作、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接口2.0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完成交易平台与省、龙岩市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相关信息的交互和共享,实现交通、水利、房建、市政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继续按照省发改委、省公管办部署,配合出台管理办法、完成远程异地评标机制。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

(三)电力供应

10.简化报装流程

(1)减少报装环节个数。坚决取消普通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合并现场勘查与供电方案答复环节、外部工程施工与竣工检验环节、合同签订与装表接电环节,力争高压客户4个环节、低压客户2个环节完成办电,进一步压降接电时长。

(2)减少客户临柜次数。大力推行“一码办电”服务,推动全业务线上办理,办电资料线上共享,用户线上评价服务质量。实行业务申请“一证启动”,在业务办理环节提供快递或客户经理(片区、台区经理)上门服务,实现低压居民和企业用户19项常规业务“一趟不用跑”,8项业务“最多跑一趟”。

(3)减少申办资料提交。主动对接政府相关部门获取施工单位资质信息、进网作业电工信息、设计单位资质信息、各类重点项目信息等相关资料,减少用户办电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开展客户档案资料电子化工作,新装客户的证件资料全部扫描录入系统,建立用户资料有效期核验制度,客户办理后续业务时,就原有资料进行补充和确认,实现客户资料免重复提交。

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

完成时限:结合“一码办电”服务同步推进

11.压缩施工时间

(1)加快业务流转速度。10千伏业扩项目使用标准供电方案模板,对于千伏安及以下的业扩项目,客户经理“一岗制”编制答复。建立重点项目标识,对市政府列入“重中之重”项目的用电报装进度进行重点管控。10千伏、伏非居民客户业扩平均接电时间压缩至7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

(2)压缩工程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技术指导,推广典型设计、成套化建设。出台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建立电力工程审批“绿色通道”。依托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住建、国土、交通、执法、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一站式”联合审批,快速受理审批10千伏及以下电力管线的规划、掘路和占路等行政许可,总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于低压短距离的掘路施工,加快审批程序办理。

(3)加快客户电力工程建设进度。大力推行和客户签订业扩客户工程和配套工程合同,明确工程的条件、时限和双方责任界面。加强与业主单位的信息交互,指导客户提前进行涉及路径审批、土地青赔等手续办理。在供电方案答复以后,客户经理协助客户制定项目里程碑计划,确定设计、开工、土建、电气安装、试验、报验、投运等工程各节点时间;主动向客户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加快客户内部设备选型、采购和施工进度,促进10千伏及以下客户用电报装工程电力实施平均施工时间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年11月底前完成

12.降低用电成本

(1)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贯彻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和目录销售电价。进一步优化两部制电价执行方式,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计费的,客户可选择按合同约定值或实际最大需量执行;鼓励和引导实际利用率不高的用户办理减容或暂停。配合做好非电网企业转供电加价清理工作的政策宣传,协助用户向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反映问题。

(2)明确配套工程出资界面。适应售电侧放开、增量配电投资放开和输配电价改革的新形势,对于工业园区10千伏及以下新增客户和10千伏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桩、电能替代项目,原则上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供配电设施至客户红线。

(3)降低客户电力工程造价。结合现场实际,适当提高低压接入容量标准,城区原则上千伏安以下项目(不含快速充电设施项目)实行低压接入。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国网漳平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不动产登记

13.简化登记手续

(1)加强线上服务平台应用。在年12月底前完成94%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纳入“漳平市智能不动产全程网办登记系统”进行办理;其中个人登记事项%纳入“e龙岩”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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