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漳平市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漳招委〔〕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本校招生工作。
招生说明1招生原则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保证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原则。
2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招生计划和范围(一)招生计划
本校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实际开班数据实际报名情况由教育局确定),每个班班额原则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招生范围
1.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城关小学片区为:西环路西侧至登隆路交界处,北至城北工业路,南至交通岛,东至铁路的北郊社区和部分铁路社区辖区。(划片示意图详见附件1)。
2.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入学。
4招生办法(一)招生录取批次和招生对象
第一批:房产和全家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房产在招生范围内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学儿父母两人或壹人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在片区内具有购房合同和缴交按揭的税务凭证且有缴交三个月以上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的业主直系子女(含自建房且实际居住);
第四批: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市直单位(行政、事业、群团组织)无房产、无户籍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
第五批:非漳平工业园区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由学校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参加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在第五批次前由教育局再次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随机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招生时间与报名登记地点(一)招生建档报名时间地点
1.房产、户籍在城关小学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年8月11日在本校3号楼登记审核建档。(登记审核具体安排将于8月11日前张贴于学校门口。)
2.漳平工业园区政策性照顾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园区管委会审核登记。
3.不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在城区经商随迁子女,在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登记审核建档,登记时间从8月1日至8月11日止。
4.政策性照顾生(漳平工业园区除外)在附小登记审核建档。
6登记建档应提交材料本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提交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为了便于审核,所交材料一律按以下顺序排列:
(1)学生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学生出生证;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土地证》;
(5)三个月以上缴交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宽带等票据凭证;
(6)购买商品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未交房的需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票凭证);
(7)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按照实际年龄提交,家长应到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加盖“验证合格,准予入学”字样印章。)
(8)《漳平市年小学招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7有关规定说明(一)政策性照顾生范围
政策性照顾生安排在实小、附小、逸夫、二附小、城关小学就读。当同一学校无法满足政策生需求时,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烈士直系子女。
2.龙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者直系子女。
3.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直系子女。
4.现役军人直系子女。
5.台商子女及高层次人才直系子女(龙岩市管人才及以上)。
6.漳平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和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且近两年纳税均在万以上的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三代直系亲属。漳平工业园区企业和非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层管理管理人员(正、副董事长或正、副总经理和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现还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的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劳模、园区优秀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满6个月以上〉直系子女<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公示>)。
7.城区本校教师直系子女。
8.福建惠丰建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龙二期房产和漳平市富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幸福城房产(协议期内)的业主直系子女。
(二)房产要求
须住宅用途(房产属生活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下同)登记时间截止至年8月10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应是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年8月10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其个人产权应大于总面积的50%且面积大于50平方米。
(1)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为准,其他购房协议、房产公证等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招生依据。
(2)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的拆迁户,若有房屋安置,按房屋安置地或原全家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若无安置,按原居住地或原全家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
(3)购买商品房(含集资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但已实际入住的业主,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务凭证)和缴交三个月以上的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按第三批次登记建档。
(4)自建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土地证,但已实际入住的业主,须提供当地国土所、村(居)委会、社区等证明和缴交三个月以上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按第三批次登记建档。
(5)片区内未交房但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务凭证)的业主,房产所在地学校第三批次招生登记后仍有空余学位,可在园区务工随迁子女之前给予登记建档。
(6)购买并居住在政策性安置房的视同等片区内居民待遇。
(7)持“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入学的,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现在没有在该片区内小学就读。
(8)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因实际困难,在城区无购房,而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产的产权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达六年(含六年)以上,并实际居住在一起,且持有漳平市不动产管理局开具的在城区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均无房产的证明,视同片内招生对象给予登记建档。
(三)户籍要求
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年8月10日。户籍迁入时间在年8月11日(含)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
(1)关于全家户籍是指父或母、学儿2人以上(特殊家庭的指法定监护人和学儿)。
(2)祖籍(原住民):指祖父(母)、父(母)、学儿的户籍。
(3)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中的户籍是指全家户籍在实际居住地的社区。
(4)户籍单独寄居(寄户)在城区亲友的适龄儿童,视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其他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片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漳平市年小学招生资格审核登记表》。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
(2)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若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登记建档,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登记建档,其中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芦芝、西园、和平等中心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每人只能到一所学校登记建档;重复登记的,不得参加正常录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中小学学籍信息已全国联网,学生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毕业只有一个学号并和其身份证号相关联,凡提供错误信息的不予更改且后果自负。
(5)教育局和学校派人至公安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核对户口、房产信息,凡出具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予以曝光,并无条件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市区以外的小学入学。
(6)凡出具虚假证明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并提交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8报名咨询电话苏老师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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