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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人证物证齐全,按理说应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但是检察院在经过审查后,却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在这起伤人案中到底有怎样的隐情呢?年8月的一天晚上,流浪汉无名氏在漳平市菁城街道一家银行门口睡觉,而后被害人林某走上前,与这位无名氏发生了肢体冲突。两人纠缠了一段时间后,被害人林某头部、脸部和腿部受伤。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同年11月5日,漳平市检察院收到这起报捕案件,通过对随案移送卷宗的书面审查,初步判断该案人证物证齐全,符合批准逮捕条件。然而,当办案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却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无名氏始终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比划。
难道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
检察院立即聘请手语老师担任翻译,可仍然无法与其进行有效沟通。结合提审时无名氏的异常表现以及看守所同监室其他犯人的证言,检察官怀疑无名氏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经鉴定,无名氏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据此,检察院依法对无名氏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同时,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无名氏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并提出强制医疗意见移送漳平市检察院。目前,无名氏强制医疗案正在审查中。与此同时,鉴于无名氏无赔偿能力,检察院已经对被害人林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据了解,“每案必提”的目的是核实侦查机关笔录是否真实,是否有影响案件质量问题的疑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有辩解意见等。
来源:龙岩市公共频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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