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龙岩市委办《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岩委办发〔〕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到漳平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漳平市纪检监察业务岗位科员(主要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一线岗位工作,限男性报名),不超过10名(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具体选调人数)。
二、选调范围
福建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有志于反腐倡廉事业;严分公私美丑,明辨善恶是非;稳重正直,敢于担当;自奉约,自律严,品行口碑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职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工作已经服务期满或无服务期要求的工作满2年(含见习试用期,截止时间为年6月24日)。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公安学类、会计与审计类、中文类、经济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专业优先。
4.身体健康,身心素质过硬,年龄在35周岁以内(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选用:
1.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本人经商办企业,或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4.家庭债务负担明显超出偿还能力的;
5.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6.除为他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外,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的;
7.社会交往复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年6月24日至7月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漳平市纪委监委组织和宣传部(漳平市委办公楼二楼室),联系人:陈妙莉,联系-,。
1.报名。采取现场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供:
(1)《漳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白底正面证件照2张。
(2)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
(3)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组织考试和考察
1.笔试(5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试题将委托第三方考试专业机构进行命题,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将在漳平市纪委监委网站及“漳平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