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清晨4点50,惠民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3辆警车、20名干警赶赴执行现场。
早上5点40,执行干警到达位于阳信县商店镇何次楼村的执行现场,电话通知刘某某开门,敲门许久却无人应声。有干警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并且发现门口有监控,怀疑刘某某是在故意躲避执行。
为确认被执行人刘某某是否在家,干警拿来伸缩梯爬至刘某某家屋顶,告知院中刘某某的母亲司某某法院在执行公务,请她配合。司某某听后非但不开门还连声威胁喊道:“我已经拍下来了!”发现这种威胁无用后,又谎称找不到钥匙,无法打开大门。4名干警不得不将梯子搭至院内强行进屋,随后司某某用钥匙从院内打开了门。
干警们寻找刘某某无果,法官对司某某出示证件释明来意并多次告知阻碍法院执行公务应承担法律后果的情况下,其仍闪烁其词,一会说“我和他已经断绝母子关系”,一会又说“我有心脏病”,拒不配合继续阻碍执行。
法官当场认定这是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要依法对其进行拘留,司某某见状立马躺在地上并对执行干警进行拉扯踢打,执行人员合力将司某某强制带离,依法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做拘留准备。
最终,经过一天的说服教育,晚上8点被处罚人司某某儿子——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到法院执行局处理纠纷。家属主动与申请人协商一致当庭支付,本案以元一次性和解执行完毕。司某某出具具结悔过书,向执行干警赔礼道歉,并缴纳罚金。
法官提醒
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情绪激动不配合工作,甚至妨碍执行工作正常进行。在这里,我们想提醒大家,法院强制执行措施一般针对被执行人,但案外人如有妨碍执行的行为,同样要面临法律的制裁。法官的执行依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逃避执行、妨碍执行不仅不能阻止公平正义的实现,还会触犯法律,受到相应处罚。
执行现场
劳务合同纠纷,依法拘传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不在家中,干警向其家属了解情况并送达传票
被执行人不在家,干警在其门上张贴传票
干警在被执行人家附近张贴悬赏公告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依法拘传2人,经做工作执行完毕案件3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元,有力维护了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惠民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做到集中执行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惠民法院执行工作新成效。
原标题:《“我有心脏病”不是妨碍执行公务的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