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买受人除了需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按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如此计算,这位竞买人还需支付71.8万元的佣金,与车款合计需要支付多万元。
记者查询了解到,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此次竞买成交人是来自广东的一位李女士,她并非是将车价从.3万拉升至0万的第次出价者。目前,李女士已经毁拍,其支付的30万元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据透露,李女士已以“拍卖过程出现重大失误”为由,起诉至广西南宁一城区法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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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编辑:今日新筠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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